这种见死不救是否犯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4:38:56
甲某骑摩托车不慎摔倒,摩托车油箱破裂,汽油撒满全身.

乙某驾驶汽车经过,撞在乙某摩托车上,与地面摩擦产生火花,将甲某身上衣物点燃.

此过程中,乙某当时惊呆了,无法施救也忘记报警,眼睁睁看着甲某被烧死.

请问乙某是否犯罪?

乙有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如果乙驾驶汽车在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撞到甲的摩托车,造成起火,则其因撞击起火行为而对甲有救助义务。若乙有能力救助而未及时采取措施救助(汽车上依法应常备灭火器),且应当预见到其不救助必然造成甲的死亡却仍不救助,则其可能属于不作为的故意杀人。

如果乙确实没有能力救助,因乙的过失行为撞到甲的车导致起火,则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
如果甲骑车过程中突然摔倒,乙对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责任或过错,则属于意外事件,乙对甲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以不构成犯罪。

乙 到底是惊呆了还是摔蒙了?
能骑着摩托车撞倒甲的摔倒的摩托车上,而且还撞出了火花,那么就说明乙的摩托车骑的也是飞快,看见了车祸现场都来不及躲开,也来不及刹车。
两个人是在飙车吗?

根据我的理解,应当属过失致人死亡罪,乙的行为与甲的死亡有必然联系,但乙不具备将其撞死或烧死主观上的故意,而且后面乙因客观原因无法施救,不存在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主观故意,故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另楼下所说的交通肇事罪肯定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是指交通参与者有违法行为的前提下,造成一人重伤以上事故,乙在道路上正常行驶,道路上出现一辆摩托车障碍物属不可预料和不可控情形,乙在交通事故方面是无责任的,反而甲应对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1、首先,单纯的不作为在我国刑法上并不构成犯罪,但是有两个例外:(1)具有职务或者公务职责的主体的不作为;(2)造成的结果是由于先前的行为导致的。这两种情况下的不作为是可能构成犯罪。
2、你说的这种情况,首先需要分析现场情况。乙某驾车撞上甲某摩托车前是否有时间和空间让其作出必要的反应与思考。如果甲某不慎倒地时,乙某就跟在后面来不及反应导致的情况,原则上属于意外事件,乙某至少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由于事发突然,乙某因惊吓未及时施救并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乙某但是离甲某尚有一段距离,那么他就有时间进行观察和思考,应该预计道可能造成的后果,因轻信过失或者疏忽大意过失导致他人死亡的,的确有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至于之后的不作为,现场较难判断,因为你说的是乙某惊呆了,而并非故意的不作为。如果乙某直接驾车逃离下场,那可能认定了不作为犯罪。

乙的行为与甲死亡具有因果关系,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