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中这应属于什么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1:23:57
我老公被打伤头部,头内有少量出血,在眉骨上缝了5针,伤口法医测里时写着3.4cm,现在我老公出院了,伤疤我们自己测量有3.1cm,但法医说我们自己测量的不准确,他们有自己的测量方法,说什么好像还要去掉两端,我不知道法医的测量在这方面有什么规定。还有就是医院的诊断证明上还写着:蛛网膜下腔出血。但没写出血量是多少。CT拿给法医时他却说没有出血,那CT报告中医生却写着:蛛网膜下腔少量出血。那法医却还说医生写得不能算数,还大给我讲影像学,我不明白这种伤在法医中公正地讲应算什么伤害。急需了解法医鉴定方面的知识。当然还有,如果他们鉴定的我认为不公正还要向哪部门反映重新鉴定?

一、伤情描述信息量不多,就目前的描述是轻伤。
二、在诉讼中,若当事人认为鉴定结论不公正,可向法院反映你的理由,审判人员审议后,可通知鉴定人员作出合理说明。

这个问题专业性很强 还是去做鉴定的好
如果觉得不公正 可以从新鉴定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