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新疆农业生产建设兵团征用土地对农民赔偿有何标准和依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18:30:52
我是新疆农业生产建设兵团团场的一名职工,前几年和团场签订30年土地承包合同,因要在我们团场建设经济适用房,需要征用我承包的土地,然而,现在的物价已经翻几番了,而给我们赔偿的土地补偿费却很低,相关领导说这是兵团的标准,与地方不一样,也有的说,我们是以新疆自治区新计价房[2001]500号文件为依据的,但按其标准来看,给我们农民的补偿费还不到新疆自治区新计价房[2001]500号文件所规定的最低补偿标准的一半。就说8年的葡萄树只给补35元一棵,2年的葡萄树只补3元一棵,合理吗?就是为了栽新苗挖葡萄沟,沟深一米,沟底填20公分的肥料,工钱也是一米20元,他们只按1棵3元补偿,难道老百姓投入土地的劳动付出不值一分钱吗?他们说兵团和地方在土地附着物的赔偿不一样,难道兵团人只用干活就不用吃饭了吗?请问兵团在征用农民所承包的土地上的附着物是按什么标准执行的,能否提供这方面的相关政策、标准和依据。非常感谢。急!

您好:2013年1月份时我的三十四亩棉花田被石油钻探征用了,国土局(本地)说是临时两年每亩每年二千二百五十元,请问下合理吗?如果永远征收了,我可以每亩棉花田可以得到多少钱?(新疆阿克苏沙雅县)

老实点,不老实送你进学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