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被撞后.因为觉得不严重,所以没有住院,肇事者应该如何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1:13:14
我妈妈在6月13日的时候骑车过马路,由于对方过线行驶,撞到了汽车的后车门上,把我妈妈刮倒,当时不但没有扶起我妈妈,还让我妈妈陪他车,然后我爸爸来到现场打了122.122的警察来了以后,认识肇事者,所以没有做笔录,我妈妈当时起不来,要求去医院拍片,我妈妈说如果没有事,就各走各的,但如果有事的话,还需要找肇事者,警察当时答应了,说如果有事就可以去找他,拍完片后是陈旧性的骨折,加软组织损伤,但当时肇事者已经走了,所以就没有住院,到现在我妈妈一直腰疼,起不了床,一直靠吃药和抹药来维持,医院也说不用住院,开诊断也是在家休养4周.这期间肇事者一个电话也没给我妈妈打过,我妈妈给他打电话,还说我妈妈骚扰他.所以我们就去找交警
交警说如果不住院的话,什么也不能给赔,我想知道如果不住院的话就真的什么费用也不能赔偿吗,而且,这件事情当中,交警没有做笔录,也没扣肇事者的车的行驶证和驾证,有没有责任?象这样的事故责任化分应该怎么化分?谢谢!!!

虽然我不懂警察的办公方案?但是我建议让你妈妈去医院详细的全身检查!费用由司机出,太可恶拉!完了再告他,赔偿精神损失费!

态度恶劣,告他!

我怎么感觉好像警察故意的阿???
这种事情应该赔偿的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