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国家法律法规和现实操作如此自相矛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3:29:48
不是说每个公民都有姓名权的吗?拥有自主的姓名更改权。为什么在更改姓名的时候还需提出特殊理由,才能通过审核?而所谓的审核却未有一定的标准,全看当职者的心情。如此的人民公仆,如此的政府,公民的权利在政府面前只能是一张白纸!!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列出那样的法规出来,难道仅仅的只是为了掩人耳目?

为了逐步健全法律,要有一个漫长的过程。

就跟共产主义一样,我们知道它是对的,虽然现在还没办法达到那种水平,但是人们总要有个追求的目标,对吧?

理智的获得艰难而不易

有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