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执行和退回保全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10:36:08
债务案件开庭时,被告方没有来,当天法院判了下来,我是胜方.可是现在都过去3个月了,请问我什么时候才可以申请执行?还有在起诉前,我申请了财产保全,在法院交了3万多元,现在案子都判下来3个月了,请问我什么时候可以退回那3万多元?

1、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是判决生效并且判决规定的履行期届满而对方没有履行。判决生效是指一审判决送达后十五天未上诉,或终审判决送达。
2、如果你说的开庭是指一审开庭,那现在法院的判决书可能还没生效呢,注意法院不仅要向你送达判决书,还要向对方送达,如果对方下落不明,法院要公告送达。你应该去法院问问是否公告送达判决书给对方了,问清楚判决是否已生效。
3、诉讼费用法院一概不退还,是由败诉方承担,保全费是诉讼费用的一种,应列入判决书,判对方向你支付该费用。如果判决书没写,赶快与一审法院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