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父亲要我赔她女儿性行为赔偿金5000!!!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0:53:52
他女儿实际年龄17岁,我实际年龄18岁,我们交往了几个月,后来发生过性行为,那天被他父亲知道在我家睡,其实我不愿意女友来我家,而且她自己没地方住就来我家,他父亲得知我和她女儿发生关系后,要去查有没有怀孕,有的话要我赔偿,没有的话要我赔她女儿最少5000元,我说不行,干脆到派出所谈,他说好,我构成强奸罪了吗?是否要坐牢?她已经满16周岁了~我也是成年了~去派出所对她女儿不好,我就没关系,唉···他父亲不知道怎么想的···把我女友打的皮都裂开了····我们分手了,就是他爸要钱,不肯罢休····怎么办?
我会不会要赔偿她????假如没怀孕?
我会不会要赔偿她????假如没怀孕?
不构成强奸!过14岁了,除非你女友说不是自愿的.
只要你女友是自愿和你发生性行为的,都不算强奸(合14岁以下的,不论自愿与否都算强奸)
14岁以下的只要发生就算强奸,以上的没事
只要确认你们俩是恋爱关系,发生性关系是没有事的
而且她的父亲还会触犯法律
女的是自愿的话也告不起你啊.
就算告也不用陪5000那么多啊
根本就是打劫
那你家里知道吗?
女的干吗没地方住要跑去你那住啊
这不是自动送上门吗?
那你还怕什么啊
不会的
只要你能证明你们是恋爱关系就不要紧的
只要你女友是自愿和你发生性行为的,都不算强奸(合14岁以下的,不论自愿与否都算强奸)
应该不算强奸吧!你情她愿,不该陪!先找个律师谈谈!跟对方好好商量!把事情闹开了他一家人也不好过啊!大不了取了他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