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抚养费能要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5:02:38
我外甥女今年十九岁,出生以后他父亲就走了,因为没办结婚证,所以无所谓离婚概念,但在乡里办了酒席已构成了事实婚姻。她父亲因为她母亲得了精神分裂症而抛弃了她们母子,并且这些年来没有尽到一点医疗妻子和抚养子女的义务,请问专业人士,她可以向她父亲索要十九年的养育费,以前和以后的学费,母亲的医疗费吗(她母亲至今未好,生活不能自理,母子依靠姥姥和姥爷)

可以要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抚养费给付的时间: 1、未成年的,至子女成年。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以已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维持生活的主要来源的,可给付至十六周岁;2、在校的,给付至高中毕业。

可以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如果19岁了,可以要一年的抚养费,另外,如果在上高中可以要求父亲给付生活或学费至高中毕业.

可以的.只要能够证明该女子是该男子的女儿.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