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是否应该补缴养老保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6:01:27
我单位员工张某存在这样一种情况
1972年参加工作,从事瓦工工作
1996年调入我单位,并参加养老保险
1998年因刑事犯罪被判刑12年,同年我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服刑期间因表现良好,2005年刑满出狱,出狱后此人一直自谋职业
未与原单位联系,其人事档案等材料一直在原单位保存
2008年6月突然想办理退休手续,于是来单位咨询相关事宜
经查询相关资料,其个人帐户实际缴费为323.6元
2008年本地养老金最低缴费基数为996元
请问:
张某能否办理退休手续?是按照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还是正常退休?
其养老保险能否补缴?需补缴多少养老金?
如果能办退休手续,此职工退休后每月可以拿到多少养老金?
谢谢~~~

1、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张某的工龄(1972.01-1998.12)27年,法律规定工龄满15年即可按月享受退休人员待遇。
2、张某自1972年-1996年从事瓦工24年为重体力工作,属于特殊工种,能不能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要看档案记载有没有提前退休审批表,没有就不能提前退休。
3、法律规定工龄满15年可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女满20年,男满25年退休后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张某的工龄为27年,不需要补缴。
4、实际养老金待遇要按档案记载缴费记录计算,不能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