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产权继承公证和房产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4:37:18
我外公 于1975年4月在云南昆明某地段购得一间房屋。1990年2月,因房地开发经营公司拆迁,将房屋对换到了棕树营小区。
我外公生前是昆明市某厂退休职工,因丧偶,后在我外公67岁时与我外婆结婚,我外公于1998年6月21日因病去世,外公生前有直系血亲一儿一女。
儿子:生前未婚,无业,于2002年7月6日因病死亡。
女儿:1978年10月结婚,有一女儿,于1991年10月26日与丈夫协议离婚,与其女儿(也就是我)一直居住在棕树营小区,于2007年4月11日因病死亡。
外婆:也于2007年2月4日因病死亡。
我是外公孙女,也就是我外公亲身女儿的女儿,因棕树营小区住房至今未办理房产证,现在我想办理棕树营小区的产权继承公证和房产证事宜,要如何办理呢。

好麻烦啊....你外公1975年购买此房..如果你外婆(丧偶的那个外婆)在1975年前去世..该房就是属你外公的个人财产(也就是和你2007年去世的外婆的婚前财产),你外公1998年去世..其儿子2002年去世女儿2007年去世..也就是发生转继承...你外公的儿子(舅舅)的妻子(应该算舅妈吧)..和你舅舅的孩子(所有的).你的父亲..你和你的兄弟姐妹..一起到公证处..
如果这个房子是你外婆在1975年前就已经和你外公结婚了,那就属他们的夫妻共有财产..上述的人和你外婆的其他子女一起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要带上.所有人的身份证..你外公..你母亲..你姐姐..你外婆的死亡证明..和你们家的亲属关系证明(知道你们家情况的单位、居委会开的证明均可)..财产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