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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5:49:05
请计算两位演员各自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某商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04年8月,取得零售收入总额12.48万元。
请计算该商店2004年8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月15日向某大型商场销售化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2月20日向某单位销售化妆品一批,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额4.68万元。
请计算该化妆品生产企业2月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一般演员甲:(500*4-400)*20%*(1-30%)=280
著名演员乙:(9000*4-8000)*20%*(1-30%)=3920
8月取得的不含税销售额:
12.48÷(1+4%)=12(万元)
8月应缴纳增值税税额:
12×4%=0.48(万元)
化妆品适用消费税税率30%.
化妆品的应税销售额=30+4.68÷(1+17%)=34(万元)
应缴纳的消费税额=34×30%=10.2(万元)
1.
(1)一般演员甲在无捐款的情况下应缴纳的税金为:
(500×4-800)×20%=240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捐款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的30%以内扣除。
因其捐款400元>(500×4-800)×30%=360
因此演员甲可以税前扣除360×20%=72元
演员甲应纳税为240-72=168元
(2)演员乙在无捐款的情况下应缴纳的税金为:
9000×4×(1-20%)×30%-2000=8640。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捐款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的30%以内扣除。
8000<9000×4(1-20%)=28800
演员乙可以税前8000×30%=2400元
因此演员乙应缴纳的税额为
8640-2400=6240元
2.
8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12.48÷(1+4%)×4%=0.48万元
3.
(1)
化妆品使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0%
化妆品的应税销售额=30+4.68÷(1+17%)=34万元
应缴纳的消费税=34×30%=10.20万元
关于捐款税前扣除的问题,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