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的艰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22:48:13
我叫陈XX,是A市人,现就我与A市医院的医疗纠纷案件在B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情况 予以反映,请青天大人尽快给予督促那些腐败已变质的法官不要再以权卖法,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一 事实经过
2003年10月21日我因生孩子住A市医院。2003年10月27日下午15点左右施剖腹产,手术中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术后腹腔大出血,20点测血压为70-40 值班医生已知腹腔大出血,故意拖延16小时,到中午又施二 次手术,切除子宫,附件【7级伤残】造成席汉氏综合征需终生服药,又【2-3级伤残】。
二 B中级人民法院违法办案实事:
1 违反民事诉讼法,严重超审限办案。
从2004年12月立案以来,至今未开庭审理,据[民事诉讼法]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而B中级人民法院从立案之日未进行过开庭审理,也未向我做出任何解释,属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2 违反证据规定
主审法官张XX违反证据规定不指定举证期限,不委托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张法官曾一人组成合议庭,被告提供的病例是篡改伪造的,张法官也不与质证,被告没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证据规定』二十五条应当庭确认被告完全责任,并承担取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张XX曾三次谩骂我的代理人,还说就不给你质证病例和责任,法院也不委托给你做伤残鉴定,你就等着吧!
3 故意拖延
我及代理人百余次向主审法官张XX和主管民事的副院长张XX,反映我的意见,提出我的请求,张XX自知已严重违法,想办法退出,由付XX厅长主审,至今已两个多月。
三 请求严惩那些腐败分子,尽快审结我的诉讼请求,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

维权是何等的艰难!至今不得见天日,借此地,请教朋友,帮我走出这艰辛维权路,对此,深表谢意!

首先,该法院久拖不判,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这在在程序上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你在上文中的表述也是正确的,只要法院一判决,你就可以以一审法院违反法定程序为理由提起上诉,根据是民事诉讼法第153条。
其次,你提到的证据问题,实质上是事实认定的问题,在二审的时候你可主张原判认定事实错误,证据不足。
因此,现在的关键问题就是一审法院什么时候判决,只要一审法院以判,你就可以提起上诉,因此你要争取一审尽快的开庭、宣判。同时,你可以像该法院统计的人民检察院上访,提请检察院监督法院的行为,不过这个方法不一定有用,可以试试。

中级人民法院违法办案实事:
1 违反民事诉讼法,严重超审限办案。
从2004年12月立案以来,至今未开庭审理,据[民事诉讼法]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而B中级人民法院从立案之日未进行过开庭审理,也未向我做出任何解释,属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2 违反证据规定
主审法官张XX违反证据规定不指定举证期限,不委托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张法官曾一人组成合议庭,被告提供的病例是篡改伪造的,张法官也不与质证,被告没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证据规定』二十五条应当庭确认被告完全责任,并承担取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张XX曾三次谩骂我的代理人,还说就不给你质证病例和责任,法院也不委托给你做伤残鉴定,你就等着吧!
3 故意拖延
我及代理人百余次向主审法官张XX和主管民事的副院长张XX,反映我的意见,提出我的请求,张XX自知已严重违法,想办法退出,由付XX厅长主审,至今已两个多月。
三 请求严惩那些腐败分子,尽快审结我的诉讼请求,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