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会计报表的网上报税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6:28:56
之前的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在网上的报税都没有问题,可是这个月出现这个问题,表格的第50行和100行的期末数应该是相等的,可是报税系统老出错,居然说应该是不等的,问了税务所和交大龙山,他们都说应该相等的,那究竟是什么问题啊,是软件出错吗?要怎么弄啊?
我的问题是在资产负债表上,其他表没问题,我是上海青浦地区的,用的是交大龙山的软件.

应该是软件的问题
你再试试验算下,如果你的报税系统总出错,那就一定试软件问题了,要向税务局保修

6月30日,国税总局有一个“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你这个问题可能和这个有关。给你把通知贴一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各地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以下简称《通知》)过程中反映的问题,经研究,现就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的有关填报口径问题明确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利润总额”修改为“实际利润额”。填报说明第五条第3项相应修改为:“第4 行‘实际利润额’: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计入本行。”
为了节约成本,已经印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并尚未使用完的,可继续使用,其中“利润总额”一栏按照上述说明的口径填写。?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第五条第16项“(分支机构本行填报总机构申报的第24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中的“第24行”修改为“第20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第五条第14-16项之后增加:“上述第18至20行,汇总纳税总、分机构税率一致的,按《通知》填报;汇总纳税总、分机构税率不一致的,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及相关补充文件的规定计算填报。即第9行或14行或16行与第18-20行关系不成立,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中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分配比例=分配税额计算关系不成立。”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先请问一下你是哪个地方的?用的哪个地方的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