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没有 次生(?音)死亡 这一说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0:31:54
有一事故,死亡七人,有人说是因为有一人作业另外六人去营救 导致七人死亡,另外六人算 次生死亡,赔偿就低,有没这一说法。什么是次生死亡》

“次生死亡”不是法律术语,该术语是相对“原生死亡”论的。如地震灾害,因地震原因致死的就是“原生死亡”,而因震后瘟疫、饥饿、疾病致死的则属于“次生死亡”。
关于你提到的因“次生死亡”,故赔偿就低的说法,法律上是没有规定的。法律上有关赔偿,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和受害人的过错程度来确定责任承担的。
你提到的问题,在现实中也可能发生。如,甲在有人管理的水坝不慎落水,且水坝管理方在安全保障措施上存在缺缺陷,人身损害赔偿角度讲水坝管理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事情继续发展,在该人落水后,另有乙见义勇为跳水施救,后因水性不胜死亡。从民法分析,第三人的死亡水坝管理方是没有侵权责任的,无赔偿义务,即便赔偿也是给予适当赔偿。这里问题就出来了,在水坝管理方对原生死亡的甲和次生死亡的乙进行赔偿时,甲方亲属所获得的赔偿肯定要高于乙方亲属所获得的赔偿。现实是残酷的,有的网友也提出来了到底是“见义勇为”还是“见义有为”。

在法律术语上是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