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熟悉法律的朋友给个建议,高分赠送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8:13:16
我的朋友开了一个沙厂,最近他为一家建筑公司供应沙子。一天大概4000元左右的沙土用量。每天他派人去送货,建筑公司的收货人给一张收货单(收货单上注明收货量,以及收货人签字,但是无公章),月底我朋友拿着所有收货单去建筑公司财务领取货款。昨天收货人疏忽,收货量上多写了一个0 我朋友想知道他用这张收货单去建筑公司领钱,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如果建筑公司发现了这张收货单收货数量的异常,诉诸于法律。我朋友的胜算有多少呀?麻烦各位帮帮忙了!

《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 【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所以你的朋友就算得到了这笔钱,也得吐出来。
再说了,每天都是4000,这天变成40000了,法官也不会相信啊,对方公司的人肯定也会立刻发觉,根本就不会给你朋友钱,最多扔下一句:你去打官司好了。打官司你又打不赢。
由此可见,你的朋友根本连拿到手的机会都没有,反而会因为贪心而失去了诚信和商誉。
正确的做法是,拿着单子跟对方说,你们的财务填错了,下回要小心啊,我就不坑你们了,卖个顺水人情给对方。对方还会觉得你朋友是个有诚信有商德的人。
当然了,楼上提醒得很对,把事情写清楚,免得对方讹诈你,说多付了钱叫你返还。他付钱给你的时候,记得签收据或者发票的时候把金额核对一下。
以下是我为你草拟的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
2008年x年x月x日,xx公司向xxx公司购买黄沙xx吨,价款共计人民币4000元。由于xx公司收货人xxx一时疏忽,将金额误填为40000元。现经双方核实,予以纠正。仍按照正确价格4000元收付款。
(双方签名盖章)

也就是人家财务人员疏忽吧?
这种情况是所谓的“不当得利”,法院肯定要求你返还多拿的部分。
我没办法教你怎么把这些钱贪下,因为本来也不是你朋友的。人家都有货仓吧,差了个0还查不出来自己少收货了吗……
但你的朋友应该想好保护自己,去领钱的时候让人家开个证明表明是写错了,而你朋友自己也没多拿钱。否则可能被反过来讹诈。

这种票据虽然没章,但财务人员签字本身也是有一定效力的。

我看这事情很悬啊!做生意以诚信为主,切记哦!正如楼上朋友说的不当得利,根本没有胜的希望,到时法庭要你举证,而你只拿出一张收据,其他根本拿不出,到时候你不光拿不到钱,诉讼费不光你要出,而且你以后也没有的生意做!切记

不要动歪脑筋,好好的挖沙才是正道!你要打赢这个官司,我给你倒着用手走50米!

对不起,不要你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