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被自行车撞了 擦伤手和腿 最后让人家走了 这还能算工伤么?能赔付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4:35:12
事后有觉得脚又有点疼 现在怎么维护我的权益啊?
请了解的人帮帮我
回答的详细点啊 谢谢

不是工伤,上下班途中只有机动车事故才能认定工伤,自行车撞了不是工伤,下面第六款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只要头部、内脏和骨头没伤到就好,一般的小伤很容易痊愈的,如果没破皮贴几副膏药会好得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