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2 10:00:10
主营业收入 850000
营业外收入 20000
投资收入 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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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成本 750000
销售费用 15000
营业税及附加 10000
管理费用 20000
财务费用 3000
营业外支出 2000
求:
1,结转本年利润,
我求的结果是:920000-800000=120000
2,按33%计算应交所得税。其中投资收益中有20000元的国库券利息收入,营业外收入罚款收入8500;计税工资80万元,实际工资同83万元。

这个所得税怎么计算?
税前利润120000-20000-(83万-80万),再乘以33%,但是营业外收罚款那部分在利润中是加还是减?

120000-20000-(83万-80万)+8500
还是120000-20000-(83万-80万)-8500
还是不管8500:120000-20000-(83万-80万)

谢谢了。没有多少分。附上10分。

刚才提问了一下,不小心转到投票了,不能回答了。现重附上10分,谢谢。
小罗跟satrian回答一样,但是“屏海读联”却把8500加上了。到底哪个对?

我的回答怎么不见了?

重新简略回答:
税前利润120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120000-20000+30000=130000,企业的罚款收入与纳税调整无关,应纳税130000*.33=42900元

12-2+(83-80)=13万
13*33%=4.29万

无论是什么营业外收入,都要交税的。8500已经包含在营业外收入中,不用再做调整。
应纳税所得额就是13万。

如果8500是罚款支出,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那要纳税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