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个公司内部权力平衡分配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2:27:41
我老婆和别人共同出资组成了一家宾馆,我称呼自己为A,称另一方为B,

1 对方出资要多些,可我们这方人脉资源和其他的方面都有优势,因此约定我们双方合作各占50%的股份,公司在筹备期间,这家公司我有必要设立董事会吗?董事长是由出资最大的股东来担任吗?象我这样的情况,我该如何处理呢?另外公司的法人该由谁来担任呢?是我老婆还是B呢?

2 B方由于对经营不懂,本身也不能顾及到宾馆的日常运营,只是负责出资,所以B方决定派一个人到公司来,负责监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财务。但派来的人也不懂运营和营销,我该安排个什么样的职位给这个人才不至于影响我日常的决策呢?又能让B方满意,达到B方最初的监督的目的呢?

3 我这个公司不大,对董事会,执行董事,总经理之类的职务,该如何分配才合理呢?我希望公司的结构精简些,这样运营起来我能少些牵制,可以放手去做。希望明白的朋友不吝赐教。多谢!
另外我可以充当执行董事吗?我在公司是没有股份的?我怎么做才能在公司发展遇到分歧的时候,保证我管理公司的思路不被人左右?公司发展的方向还是能按照我的思路去发展呢?

1 董事长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在有限责任公司是一股一票制的选举。
这样的情况应该由你老婆做公司的法人代表,因为你老婆是管理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如果你不是董事长或总经理是不能当法定代表人的。
2 首先我觉得你是小公司没必要设什么执行董事,一个董事长或者是总经理足矣。副经理,给他安排一些日常的小事,或者让他负责公司政策的落实。
3 可以让公司聘请你当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