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和我爸离婚了,之后我爸又去世了,我奶奶有一套公产房,但户口没在那,我姑姑的户口在,我有继承权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2:35:44

当然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公产房国家要充公吧?
看是哪种情况了……

如果这房子将来可以继承给你的话,你让你奶奶给你写份遗嘱,只写你的名字,这样你姑姑就没份了。当然得你奶奶愿意才才。

公房的所有权归国家,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如果你的户口也在该房之内,那么就对该房也享有居住权,如果你的户口不在里面,那么你对该房不享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