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世界伤打字最快的是一个律师他应该自己打字还是雇一个秘书为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1:53:58

这是个经济学基本问题,是关于“机会成本”的。一种东西得机会成本是为了得到这种东西所放弃的东西。
应该雇佣一个秘书。因为律师打字的机会成本太高了。
假设这个律师作律师每分钟可创造的价值为1000单位,打字每分钟能创造的价值为10单位;而一个秘书打字每分钟能创造的价值为8单位,从事其它工作创造价值为5单位。
那么不雇用一个秘书时,律师每分钟创造的总价值为10,而机会成本为1000,显然损失了990单位。
而雇用一个秘书:律师每分钟创造的总价值为1000,机会成本为10,显然剩余了990价值,再减去付给秘书的报酬8(实际可能小于8),最后剩余982。
律师和秘书当成总体看:不雇用秘书打字时,创造总价值=10+5=15,机会成本1000+8=1008;雇用秘书打字时,创造总价值=1008,机会成本=15。显然也是雇用秘书有效率。

应该雇一个秘书。

打得再快也要花时间的。

把时间花在对案件的处理上,可以完成更多的生意。挣更多的钱,甚至够雇几个秘书。

这就好比一个国家领导人,原来是木工。他该自己做自己家的家具呢,还是安排其他人做家具?

世界上打字最快的律师也是一个律师,打字只是律师工作的一部分,应该雇一个秘书。

即使一个律师的打字速度再快,他的时间也不该花费在打字上
同样的时间,他来处理法律事务会比打字创造更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