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赔偿 医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5:32:10
我在江西,在机动车道路上正常行驶,旁边一个老人骑摩托车,两车相碰,后来交警说按照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负全责。出具了交通责任判定书,我将老人送至医院,后来他出院之后认为安全起见自己到北京/上海等地进行治疗,并号称花费了30多万,要求跟我私了并让我付钱。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家庭,该老头为了要钱,三天两头堵住我们家,结果我之后离家做生意。
目前,他已经上诉到法院。
我的意思是:
1、按照正常的交通医疗流程,该我赔多少钱我一定赔付,但是不能用这种方式来敲诈我。
2、交警当初判定我全责的依据是:“因为你是机动车,你就是全责”,而据我后来了解,新的交通安全法并不是这样规定的,到底谁的责任多一些就判谁负多少责任。
3、由于受到安全威胁(对方在当地有一定的关系),我打算委托当地一个律师代理我打这个官司,但是我又担心律师受到对方的威胁故意打输,我还要付律师费。

不知道有没有江西南昌的律师能够帮我代理打这个官司。

首先,你没说清楚是因什么原因而碰撞,所以我不知道应该是谁的责任,其次,你是汽车,他是摩托车,你是强者,他是弱者,所以交警才会说因为你是机动车,你就是全责,虽然说交警这么说很不负责人也很不称职,但就算你无责,在中国法律上也会让你赔偿的,这就是所谓的“人道主义”
其次,你说那老人在出院后又去其他医院检查什么的,这必费用你大可放心,不管放在哪,包括法庭,都不会被采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