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卫引起他人受伤。什么办? 帮帮我!帮帮我!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9:36:09
我到老板家送货。让他的邻居拍了一下耳光。又给打了一拳。看不见伤疤。没有肿。只有略感疼痛 后来我反击了。我随手把我坐的椅子搬了起来反击。没砸到他!后来我把椅子放下了用拳头把他的脸打出血了。 我该什么办?我要不要付刑事责任???? 我不想把事情闹大。我该报警吗?还是等他报警? 我的积分不多求求你们一定要帮我啊~~~~~~~~~
那是今天下午的事了。今天下午报警,警察没有过来看情况。要是等到明天。那还有效吗?

正当防卫的主要要件是:
a.侵害正在发生,如果侵害停止了,你在还击,就不是正当防卫了!
b.只能针对侵害人
c.正当防卫不能针对其他人.
d.正当防卫的程度要把握好,不能过度.
注:如果防卫过当,会承担响应的责任,但要看法医坚定伤情的程度,基本上定性为轻伤以上才负刑事责任,否责,则情而定,可能仅仅是民事责任!

1

只要不构成轻伤就应该没关系,不负刑事责任,也不是多大的事情,就是相当于打架斗殴,最多赔偿医疗费用.祝你好运.

不属于自卫,应在警察的协调下解决,不过没你想得那么严重,可能你的付医疗费吧。

对,不算正当防卫,也不构成刑事案件,就是打架斗殴,顶多治安管理处罚

看是谁有理由在先,如果是你错在先,但是你又打了他,他报警的话你当然就得负责。但如果是他无理的攻击你,当然你可以跟警察说明原因,自然就没你的事了,现在你不要慌张!先好好想想自己所做的事情!是不是先激怒别人了!
但愿你无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