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什么不良行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1:08:19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2006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