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职要求索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0:47:32
我4月9日进公司,说是要试用期三个月,再签合同。但是在7月8日把我辞退了(刚好三个月差一天)。我觉得这明显是有预谋的,合同未签。(公司的合同是一年一签制)。请问我该怎么索赔?能索赔到多少?太气人了,希望大家给我帮助。

首先持与公司产生劳动关系的证据到社保局劳动稽查大队举报,申请处理,处理不妥,你可以申请仲裁.
先使用3个月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企业必须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并且没有约定服务期限之前是不能够约定试用期的,也就是说,只有试用期的合同就算签了也属于无效合同.
根据新劳动合同法,你可以要求企业补发3个月工资中与正式员工工资的差额,并且要求企业作出经济补偿,补偿3个月的双倍薪金.
3个月的社保金同样要求企业补交.
就算与你签定了合同,一年制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企业明显违法.

你们在试用期签合同了吗?单位对你的承诺有没有字据。若果有可以到劳动人事局告他,没有就没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