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很冤屈,这样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2:09:28
我5月7日——6月6日向单位请了一个月的假,回学校答辩。之后7号回来正常上班。5月1日我们也上班了,就这样上了一周班加上加班费总共给了我360元。到了6月份,因为我7号才上班,单位说请了超过4天假的就要扣钱,一天扣30元,两天160元,超过4天就要扣400元绩效奖+4*30=520元。照单位的算法,上一周班360,请一周假就要520,我觉得这样极为不公平,请问这样合法吗?

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管理手册,如果有明文规定你却不知道,也是合法的。
应该在请假前考虑清楚,一般情况下,请事假都是很不合算的。
别伤心,下次小心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