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于医院开刀死亡,原因是医院没有与病人相同的血型的血液,医院有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2:24:34
医院在开刀之前没有说明开刀的危害,没有查明医院没有此类血型的血液,最后导致病人因缺血而死亡.

不会吧,现在还有这样的事情吗,除非罕见的血型不好找外,在说医院还有血库呢,一个医院都没有存着的血浆吗,难道医院很小吗。

没有说明手术的风险明显是医院的责任,但这个血的问题就要看当地血站的情况了,因为医院多会备一些常规急用血,也就是非特殊血型如RH阴性等血型,但是在非急诊手术的情况下手术前医院都应该做交叉配血,定血型等常规检查并通知医院血库备血,即使是特殊血型在急诊手术的时候中心血站也可以调配周边地区血站的血液供应,所以,不得不说医院有一定的责任

医院不准有血库存血过夜的。

那位病人的血型这么稀少么?在开刀之前没有查明病人的血型,导致病人失血过多时没有获得与其相同的血型的血液,以我个人的角度来看是有责任的,但也许这种开刀不会导致失血过多的,可是发生了突发情况,可能是医生失误.由于不太了解具体情况不能妄下结论,还是请去询问一下专家吧!

我是学医学的,在3甲医院也实习过一段时间,看过些手术,做手术之前都会签定协议书,根据手术类型上面会有一些特定条款,也就是手术中出现条款中所述的情况,医院一律不负责,要求家属签字后才进行手术.而且应该在签定责任书时候医生应该为病人家属叙述和解释其中条款的内容.

如果是则期手术(病情不是很严重,由医生和家属商议后选择手术时间),或限期手术(病情很严重,病情不能拖延,必须尽早手术),在做手术之前,如果手术中有大出血的可能,医生应该考虑到,而且应该备份好合适血型的血液,如果医院内部没有,应当术前联系家属去有关部门备血.没有合适血液应该与家属交代并签定协议书.

如果是限期手术(病情很严重,病情不能拖延,必须尽早手术),或急诊来得紧急抢救手术,由于情况紧急,必须做相应的抢救措施,如果是抢救中开刀大出血导致死亡,有相关部门鉴定.如果是抢救过来后,没有生命危险,要做手术,还应与家属夹带并签定协议/

我个人认为,你所说情况"医院在开刀之前没有说明开刀的危害 '是医院的过错,你可以根据这点投诉医院,还有 医院没有备血,可以认为是手术中没有大出血致死或休克的可能,而在手术中却是因为大出血而死,可以控告医院是医疗事故.

你所叙述的很模糊,希望能说出具体做的什么手术,病人年龄和病情的情况等等 这样可以通过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