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买了一套房子,写的女友的名字,房子没过户就分手了,只有她打给我的欠条,打官司我可以要回房子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5:06:27
一直联系不到她,如果起诉采用公告送达的话可以缺席判决吗?如果她没出庭,法院能把房子判给我吗
问题是所谓欠条是不是有足够证据是她写的,
如果没有那比较麻烦,
1.没结婚就把名字写女友名字, 不知道你怎么想的.
2.房子都是它她的了, 分没分手没什么用(又不是结婚状态)
3.欠条如果有手印盖的话还好, 不然只是手写文字的欠条
好象起不到什么作用.
很显然是早有预谋的~
你可以上网查中央台播出的法律讲堂,具体几套不记得了,就是交换空间主持的两个人主持的节目,常有案例分析,节目中请的都是很有知名的律师,你可以电话联系他们的
不太容易要,最主要还是取决于你女朋友的态度,
她如果不想还你,你基本上就没机会了,因为你的行为相当于赠予,所以你女朋友取得房子是合法的。
至于能否能赢,需要你提供欠条的详细内容,再做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