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跪求大家 我要签一份就业协议看是否有法律效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6:39:09
协议是这样写的“经协商,甲方同意接收乙方从事陶瓷美术创作工作,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创作条件,并按照股份公司和单位的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乙方承诺在甲方工作至少十年,如乙方在甲方工作不满十年发生离职或调出等情况,须一次性赔偿甲方违约费、培训费等五万元。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这样合理吗他说实习期一年每月800,一年以后1000。我感觉它只规定了他那边的利益,如果以后他经营不善,效益不好只给你开个最低生活费或什么保险或这个费那个费都要在工资里扣,最后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保障不了,我还要在那里干啊?第一次签就十年是不是长了点,有被卖给他的感觉。它的罚款和定的劳动期限合理吗。我要是签了这个合同在实习期内走违法吗 。
谢谢您的回答,我还有点不清楚的是,我想知道他一下子让我签十年合理吗,我要是在实习期内和他解约可以吗

签订“三方协议”注意事项

  1.正确区分协议期、试用期和见习期这三个时期,这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权益维护。

  协议期:是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开始,一直持续到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或者双方终止协议为止。在协议期内,双方已经确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

  试用期:主要针对劳动合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前,而不是试用合格后。过去一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一致。

  合同中约定了见习期的,不再另行约定试用期,毕业生见习期为6个月至12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2.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3.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它与单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4.试用期与见习期的时间。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有1个月或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试用期和见习期只取其中之一,将另一项划去。

  5.违约金。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确定。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指定高额违约金,以此约束学生。学生可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6.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于“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及时向法庭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7.签订“协议”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对于违约现象,协议中写明为“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一方解除协议不当或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元”。学生要明白,不能把违约当儿戏,一旦给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