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犯重婚罪,我能告他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5:36:24
我和丈夫两地分居,丈夫是做生意的,近两年他的生意好了,我和13岁的孩子,搬来和他住在一起,最近发现他(40岁)经常和一个女人(25岁)以夫妻的名义生活在一起,并生下了一个小孩,丈夫甚至为了那个女人而打了我,可我手中没有证据,只知道有这个女人和他们生下的孩子,我想用法律手段诉讼他,告他重婚罪可以么?

什么是重婚罪,应如何处罚?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种情况。法律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事实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的。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你完全可以起诉之法院,法院会协助你调查取证。

可以,重婚罪可以向公安要立案侦查取证,证据充分可以起诉他重婚

完全可以,
找个律师咨询一下

可以告,最多能判他入狱2年,你还可以要求他赔偿损失,离婚分家产的时候占主动地位 !

一句话,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