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计生办不好跟踪我的计划生育为名 不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6:15:53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必须在当地户籍所在地办理,可我已结婚,老公的户口不在本地。我们属于晚婚晚育 初婚未育 未孕。我去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时候,当地计生办要我去男方办理,可我的户口并没有签去男方所在地。计生办要求男方开具一份证明,证明以后我的婚育状况代由男方计生办管理,可男方计生办对我事情一无所知,别人凭什么给我开具证明呢?况且现在我老公的户口还挂在人才厅,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难道真的就办不了吗?

年龄在18至49周岁的外出人员,到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者以生育为目的,并且拟在异地居住30天以上,外出前,应当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领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领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应当凭合法的婚姻、身份证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效期限为三年。超过三年的,应当重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不知道你是哪个地方的,所以不好说是不是他们在推卸责任。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当然是在你本人的户籍所在地办。要是你已结婚,带上身份证和结婚证,领取婚育证明申领表,贴上一寸相片,然后签订流动人口管理合同,就可以了,如果还有问题,可以加我QQ499697762,本人管理流动人口的^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