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管制刀具群体斗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8:15:13
我朋友因与一个女生有过节,便在网上侮辱她`并付有她的照片.然后那女生便给我朋友打电话约了地方聊聊,然后我朋友便去了.那个女生叫了7个左右的社会人员,手持斧子`棍子`还有刀.要挟我朋友.动手打了我朋友一个嘴巴.并抓我朋友的头发.用语言漫骂`侮辱`.我朋友跟那女生都为满18岁.后警察及时赶到.只带走了双方个两名主犯到派出所.那女生家长到派出所.警察对此事并无细问.只草草让双方写了事情经过.但并没有细看.10多分钟后便把人放走.
请哪为好心人告诉我这个事情具体应该怎么做.如果起诉的话``该有哪些准备?.那个女生犯了什么罪?我朋友会不会因侵犯他人肖像权而被处罚?如果打官司是否有胜诉?

首先是因为你朋友不对在先,官司虽然可以胜诉,但事后对方可能会报复!
要起诉的话以威胁恐吓罪起诉,但对方没有给你朋友造成太大的损伤
所以只能算恐吓,而且如果对方请律师证明你朋友先侮辱对方的话
最终还是和解~

多大个事 起诉
告诉你这世界 警察就是吃屎的 垃圾 败类

此事对警察来讲不是大事 大事是破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