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革命遗址能得到报酬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9:49:21
我父亲守护革命遗址长达20年之久,期间有过数次维修、做防水、粉刷等维护措施,让遗址保存完好,现政府要强行收回遗址以做它用,并不给任何报酬,请问我父亲能要求部分补偿吗?
在20年前,我父亲与政府签订协议租用革命遗址开办工厂,租期为三年,但由于双方关系不和协,仅三个月后政府就强行收走了营业执照以及协议书,但厂址并未收回,我父亲所建的新厂房也没有得到一定的补偿,政府给我父亲的承诺是如果谁接你的厂子就由谁补偿你,但几十年来,厂子没人接,厂房已不能用,只能拆出,曾几次要求政府收回厂房(遗址),并赔偿违约金,但政府几十年来换了好几个乡长、镇长,也无人管理此事,实际上我父亲是迫不得已要管理好这个遗址,因为没有办理交接,如果遗址有什么问题,我父亲脱不了关系,现在我父亲年岁已大,政府要收回遗址,难道政府不管这些年我父亲付出的劳动和工资吗?

可以,这完全符合民法上的“无因管理”。也就是说你父亲没有管理的义务但是对他人(包括国家、社会团体等)的事务进行了管理,所以可以请求政府对你父亲管理事务支出的必要、有益费用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