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办?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3:15:21
我于今年年处,在前女友租的住房内,我们为了一点小矛盾,她有菜刀连续砍我3刀,我未还手,先砍左大腿(只是破皮),在是右手手腕(未破,肿了一周),第三刀是砍在左肩部,伤口大概有12CM,但是当时到医院去我未要病历(问了医生说以后可以查得到),现在我要找她陪我相关的损失,我应该怎么做?我准备去做司法鉴定,如结果够成轻伤,她会受到怎样的处罚?谢谢!

吵架?看来你女朋友很厉害啊,都砍你了。如果你要去告她的话,你可以让医生给你作证明,但只是能证明你受伤而已,不能证明这些伤口是你女朋友造成的,最好是在吵架的时候有第三者在场,那他(她)就可以作为你的现场目击证人,如果有目击证人,那你的事情会好办很多,你女朋友至少算是犯了故意伤人罪,这个罪视情节而定,一般的故意伤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但是,我还是劝Lz,要想清楚,毕竟是前女友,有过感情的。要慎重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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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械抢劫可以判10年 你持械砍人 自己掂量.

我的天呀,都动刀了,还小矛盾啊?私下里找她谈谈,最好双方家长在场。否则怕她还会做一些过激的行为。私下里谈不和,就拿着医药单,直接到法院起诉就行。
个人意见:能私了就私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