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协调员岗位职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06:38:29

协调员职责岗位职责:
1.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对设计问题、可施工性问题、协调问题等提出评审意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沟通,协调处理, 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与措施。
2.按照工程进度,跟踪设计施工图的进展情况。 3.处理和促进所有相关的设计指令的决议。
4.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技术方案进行评审,汇总各部门的意见后协调监理公司在审批方案时统一综合考虑。
5.具体负责协调处理施工、项目管理、监理等单位提出的有关施工方面的技术与管理问题。
6.掌握并了解工程中所采用的设备和材料的有关技术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把好进场的材料的质量问题
7、负责协调项目部与监理单位的工作关系。
8、负责组织项目部及其他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做好施工准备的协调工作。
9、负责组织项目部编写和实施的《项目质量计划》,并报批。
10、组织项目部、采购部等有关人员进行主管项目的技术总交底。 11、参加分包方施工队伍的评审和验证工作。
12、根据工程内容和工期要求,合理组建项目部的施工队伍(分包方),并进行动态管理。
13、负责组织质检、项目部等有关人员参加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并核定质量等级。
14、参与项目部组织的不合格品的评审工作。
15、负责组织项目部等有关部门调查、分析不合格品的原因,并指
导项目部制定纠正措施,填写《纠正措施记录表》的相关部分内容。 16、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指导项目部填写《竣工检验申请表》,并向有关部门报验。
17、负责组织项目部、绿化队进行施工现场内的搬迁、储存、包装、防护成品保护及竣工交付前后的养护。
18、工程竣工验收后,负责向服务保障部办理养护及保修工作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