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因病半年,其工资待遇还应该有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2:01:18
1.公务员(武汉市)患病(尿毒症)5年未上班。
2.妻子无业,女儿读书,因为瘫痪去医院化疗无法乘坐公汽只能坐出租车,费用较高。
3.由公费医疗改为医疗保险后,医疗待遇急剧下降,自费部分急剧上升。

问,对于这样的情况A:法律条文上有无特殊照顾
B:作为公务员是否能享有一般公务员福利奖金等待遇

第八十四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
(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A,患病期间不能辞退,因此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要继续享有的

B,关于特殊照顾,法律规定的比较笼统,就是对家庭困难的公务员有一定补贴啥的,没有明确和具体的

12个月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