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儿,一养女,遗嘱指定儿子,是否得到法律保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1:21:45
情况:1.养女为A男大伯的女儿,自小失去父母,后由A男父母收养,并未办理收养手续,户籍上也无牵扯。
2.养女成家,养父去世(即A男父),养女不定期支付养母(即A男母)极其微薄家用。
3.现养母(即A男母)癌症住院数月,养女未曾前往探望,亦未支付任何医药费用。
问题:柬于养女不孝,养母(即A男母)欲立遗嘱将所有财产交由A男继承,在遗嘱真实有效的前提下,请问这样不给养女一分钱的遗嘱受到法律保护吗?目前最担心的是,遗嘱这样分配,养女日后不服上诉,不知道她胜诉的可能性大么?模糊记得法律条文中有“显失公平”的遗嘱一说,望高人赐教!

万分感谢。

受法律保护。法律上所说的财产平均分配是指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就是遗嘱说只给一个外人也受法律保护。

只要有遗嘱就按遗嘱里的,如没有就按顺序继承。

有遗嘱的从遗嘱 只要遗嘱有效 就是受法律保护的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虽然我国法律规定养子女和亲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不过在子女未尽赡养义务时,立遗嘱不给其留遗产,这样是会受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