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悬赏-劳动纠纷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9:13:49
我的问题很简单。我有证据证明我工作三年整。公司一直以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为我缴纳保险。我于2008年7月1日离职。月薪2000元。无其他。那我能得到的赔偿金有多少?怎么计算?
另外我仲裁就此两项是不是需要去不同地方?不同程序?能否详细点,谢谢

如果自己主动离职的,那就是需要公司给你补交3年的社会保险:2000*11%*36.工资3年的证明就是你的工资单、工作同事的证明、还有工作中相关的你签名的单据或公司盖章的凭证等。
如果是公司让你离职需要补偿除3年的社保外,还要补偿你工作一年一个月的工资,即3个月的工资。
仲裁此两项到劳动监察大队即可。

赔偿金很不好计算的,你是否考虑了时效问题,仲裁就去劳动仲裁委员会

去问劳动部门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