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要缴纳意外所得税是否合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8:41:04
这个月发了工资,居然扣除了20%的税,工资条上写的是劳务税,问了财务,财务的解释是,意外所得税,意思就是说,你中了奖,要上税,但是我说我们明明是工作所得为什么是意外所得?领导的解释是,你这是实习所得。我咨询了劳动部门,劳动部门对于实习的解释是,未取得毕业证的才算是实习关系。
那我就实在不明白了,都在这家公司干了快1年了,之前6月30日刚刚“引导”我们签了自愿离职的申请,月初发工资的时候就成了这个样子,以后每个月都要这样发放工资,这劳动法允许吗?!
有没有可以提供相关法律咨询的呢?
真是……什么都听说过,却第一次听说通过劳动所得的工资变成了意外所得~~这也太搞笑了吧!
非常感谢上面的朋友的回答,但是我这个并不是劳务税,如果按照劳务税的扣法,我应该扣500多,但是我现在扣了670多,财务的解释就是这个是意外所得,所以必须是缴纳所有部分的20%而并不是减去800后的20%。
另外,我也很想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把我们原本的劳动合同中止了,而且是“引导”我们签的自愿辞职,我已经没有话好说了……我们的新劳动法,还是不健全啊……漏洞真的很多,竟然让一个这么大的公司钻了这个空子,把我们全员出局了,而且还让你出局的无话可说……无处伸冤!见过卑鄙的,没见过这么卑鄙的!

你那个不是 以外所得!
应该是劳务报酬

可能是因为你没有和公司签合同的关系

税法认定的工资所得 是 与公司签订合同
如果没有签订合同 他们就可以按劳务报酬 算你的工资

也就是 (你的工资(不高于4000)-800)*20%=缴个税

偶然的按20% 一般是说彩票 什么的以外中奖
你那个属于考劳动得到的工资有什么好以外的呀?
我很奇怪了

如果不想在那干了 就直接找劳动者保证部 他们应该会出面调解 给你工资
但是 以后就别干了

你要是想继续做 就忍了

我现在也在忍
加班都没有加班费的
所以 不管法律怎么改变 中国的国情改变不了
总不能想 外国那样 组织 集体抗议吧

工资薪金所得的所得税率是9级,从5%开始到45%,今年三月起,工资超过2000元的要纳个人所得税,且要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档次进行缴纳,在企业由企业代扣代缴,但没说意外所得之说,如果是你在外中奖了100万,这个数是偶然所得,偶然所得是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20%,但与你所说的工资所得是风马年不相及,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争取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