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不管,请问工头和失踪人户籍派出所有没有职责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6:27:37
老家有位邻居儿子三十多岁,07年初跟邻村工头去唐山打工,08年春节都没回来,其父母都急坏了,村里人都怀疑是工头给害了,其父亲到派出所报警,民警不管,请问工头和失踪人的户籍派出所有没有职责管

民警不应该不管的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户籍派出所有职责管.
《人民警察法》第六条规定了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户政有关事务”的职责。
人口无故失踪,涉及社会治安秩序与户政管理问题,派出所不管,是违反规定的,你可以到当地监察局投诉派出所。

你说的不管具体指什么?
是没有给你去找人吗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遇害之类的,民警只要登记备案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