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7:32:25
我们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合同内有明确的条款。
企业为我们交纳五种保险金。
但是企业效益不好,经常歇班,工人工资低到每月领几十元,企业连续几个月都没有支付最低生活保障金,工人是不是有权利不去企业工作,或解除合同。

可以要求企业在补发你们应得薪金和社保后离职。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并且低于最低保障工资,已经违法了,建议你们去社保局劳动稽查大队举报,申请处理,这样的企业直接让他垮了算了。

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追回你应该得到的
之后在走

你可以利用新劳动法去解决这件事!

到相关劳动部门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