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我现在的男人是一名军人。他经常对我有精神上的虐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2:47:00
请问下我现在的男人是一名军人。他经常对我有精神上的虐待。我想和他离婚。不和我离婚。他还说过。我摆明了就是耍赖。难道军人就无法无天。具有威胁的权利吗?法律都是向着军人的吗?

完了..你提出离婚的话除非他有重大过错,法院才让离。不然就不行........收集证据吧!!

不会向着的 反而因为军人 解决的更加快呢~~
提出离婚 不行就跟部队反映,部队是不会允许这类负面消息蔓延的
会给你们解决~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更何况一个最普通的军人 军人更应该遵守法律
精神上的虐待 是指什么?
你如果想离婚 最好去咨询当地律师

《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进一步规定,婚姻法第33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32条第3款前3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这里所说的“婚姻法第32条第3款前3项规定”具体指的是:(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一规定在对军人婚姻实行特别保护的同时,充分考虑了对军人配偶的离婚自由权的保障,基本实现了二者之间的平衡。

结合军队实际,总政治部于2001年11月颁布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军人离婚的要求和程序作了规范,明确规定,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谨慎,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军队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除此以外,军人离婚的审查、登记等程序与一般离婚相同,均适用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

收集证据
再离婚
法也不是向著军人的

精神上的虐待?比如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