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中,客人损坏的赔偿款,是否计入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9:58:38
酒店中,客人如果损坏客房物件,照例应该做赔偿的,这些赔偿的钱款,是否应该列做收入缴纳营业税。还是冲抵费用,不应该缴纳税款。
如果有哪位知道,请说明理由和明确依据,谢谢!

从税务角度来说,是要按营业收入计算营业税原因如下:
1、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包括两方面,一是发生应税行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二是价外费用。
2、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3、酒店中,客人对损坏物件的赔偿,应该属于价外费用,所以在计算营业税时,应包含此费用。
4、楼上两位的操作,如果被检查到,会有补税的风险。

不用记入收入,取得的赔偿费,以前发生时记入费用的,那么你收到的赔偿费就用红字冲减费用,如果是固定资产你就红冲这个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刚好与要修理这个固定资产的费用相抵.这样就不要交营业税额,是合法的.价外费用是指与营业收入有关的附加费用,收到赔偿费不是价外费,相当于保险公司赔钱不做企业收入一样,赔偿费与营业税无关,与所得税有关。

根据国务院令[1993]第136号 第五条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据你所说情况,赔偿款属于价外费用范畴,应该列为收入(营业外收入)核算并缴纳营业税,如果该损坏物品还有变卖收入,变卖收入需做营业外收入,一并缴纳税款。

做营业外收入。损坏的物件做固定资产的核减,如果还能变卖出价的话,还要作收入。
再重新购置的物件再做固定资产。这笔分录做完了。
明确的依据吗?说实话,我一下记不得了。但请相信我没错,我在税务局上班。

不需要缴纳,冲抵费用了,客人损坏客房物品理应赔偿,
我以前处理的方法是用赔偿的钱来买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