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制度与税收制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3:15:25
我对土地制度与税收制度有点混~ 我认为土地制度就是井田制和均田制,可有的人说一条鞭法也是,我就很郁闷了

应该说一条鞭法还是属于税收制度的,它主要涉及到的是赋和役,这两者都是属于税收制度的。一条鞭法的实行时,编征时并考虑民户的土地财产及劳动力状况,即所谓“量地计丁”。它是对土地财产的征收,而不是像井田制和均田制一样对土地的分配制度。“一条鞭法”应该说和清朝的“摊丁入亩”差不多,都是以征税为主的。

一条鞭法:

明代中叶后赋役方面的一项重要改革。初名条编,又名类编法、明编法、总编法等。后“编”又作“鞭”,间或用“边”。主要是总括一县之赋役,悉并为一条,即先将赋和役分别合并;再通将一省丁银均一省徭役,每粮一石编银若干,每丁审银若干;最后将役银与赋银合并征收。代表了16世纪明代管理者试图获得一种理想状态的各种努力:徭役完全取消;里甲体系不管在形式上还是实质含义上都不再存在;任何残留的人头税都将并入田赋之中。而纳税人可以通过分期支付单一的、固定的白银来履行对国家的义务。

一条鞭法改革主要是役法改革,也涉及田赋。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中国古代的土地问题
古代的土地制度主要有:①井田制,形成于西周,瓦解于春秋;②商鞅变法承认土地四有;③王莽实行王田制;④屯田制;⑤北魏、隋、唐实行均田制;⑥清实行更名田。从奴隶社会土地国有制到封建土地私有制的演变,以及封建社会不同土地制度的调整,实质上体现了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规律,而这种封建土地制度的长期存在,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建立和长期存在的基础。

土地兼并是中国古代始终存在的现象,他造成社会生产萎缩,封建政府的财政收入减少、地主加重对农民的剥削等。有远见的统治者往往运用政治权利,对土地占有状况进行调整:一是确保国家控制一定数量土地,二是安定农民,使农民获得一定的土地,以恢复生产,巩固统治。虽然不能从根本上消灭土地兼并,但常常会出现短暂的“治世”景象。

2.古代重农抑商政策

产生于战国时代,是历朝统治者的经济指导思想,其实质是保护封建地主经济。在封建社会初期,它保证了农业劳动力,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有利于稳定封建统治秩序,巩固统治。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它阻碍了产品的流通,妨碍了工商业的正常发展。到明清时期,重农抑商政策的消极作用成了主要方面,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