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例赡养老人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6:28:07
一位父亲有两个二子一个女儿,俱己成家有儿女,现在老父亲和两个儿子住一个院,老父亲住在后院(以前的厨房),老人由二儿子养(及不情愿),仅供饭而己,有时还没有,两个二子从未给父亲买过任何生活用品,当然也没有钱,但两个儿子住的房子是老两口和大儿子掬钱盖的,二儿子仅出力.现在老人连饭都吃的有一顿没一顿的.像这种情况,请教高人该如何是好!!!!

按法律,将三儿女告上法庭,记住,是三个,女儿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但社会上是女儿是泼出去的水,你可以官司打赢后不接受女儿的赡养费就是了,所谓屋檐之水点点滴,点点滴来无差移。二儿子也有后的吧,先劝劝吧!!!!

可以以不尽赡养为理由 起诉

最好能制定一个协议,协议中要写明一些情况:老人住在哪里,比如说固定住在一个地方或者三个孩子家轮流住一段时间;每个月,每人支付老人多少生活费;其他一些必要的问题。
自家人不好明确,那就最好找社区的委员会(街道办事处的)给协调,白纸黑字的写下来,并且每人都要签字,如果再有问题就可以根据协议解决问题或者起诉。
大体上就这样吧。

如果老人愿意,就上法院告他的三个孩子,如果不愿意,就继续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