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情况下口头协议的互相作证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6:28:01
我有一个朋友甲,她家的房子出租给别人,当初约定的租期为三年,她也按房客的要求装修了房子,房客住了一段时间以后,改变了计划,只打算住一年。房客当初不止租了甲家的房子,也租了甲的邻居乙的房子。(当初是两家一起租的)所以乙也面临同样的情况。
租房合同上并没有标租期,三年只是口头协议,但甲和乙都因为房客的行为遭受了损失。她们互相作证,能否索取一些赔偿?
这样的作证有没有法律效益?
谢谢

这个证据属于证人证言,是有法律效力的。
但是两人同为本案当事人,所以如楼上所说,效力强度不大,在有书面协议的情况下,法院主要还是以书面协议为准。

作为证据只用采信力不大,要根据合同中的具体约定或是其他证据才能证明。
口头协议如有确切证据证明的,一样有效力,可获得相关赔偿和补偿。

因为它们之间有利害关系,证据的证明力很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