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晕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2:46:48
例如有三四个人未带性凶器械入室,徒手对我进行人身攻击,因为人数问题,在同年情况下,我将其中一人打晕或者打昏(首先,这个算轻伤还是?)然后进行报警`
顾及到首先家中无人,这样的话,正当防卫是否成立?因为没人证明是否他们先动手的。
然后,如果我抓住其中一人的头部撞向墙体,致其晕厥,这样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还是属于防卫过当?
如果三四个人中只有一人对我进行人身伤害,我这样做,是否还是属于正当防卫?
回答后补分`
如果照抄刑法就不必了`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将其致残或者致死属于过当吗?
在这种情况下,正当防卫的极限是到什么程度?

正当防卫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不管对方是一人还是多人,只要先于你做出侵害行为,你就有权进行自卫。由此带来的损害后果不必承担法律责任。

防卫过当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必须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这里所说的“必要限度”是指为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防卫强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是指一般人都能够认识到其防卫强度已经超过了正当防卫所必需的强度,也就是应当以防卫行为是否能制止住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为限度。
(2)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损害。这里说的“重大损害”是指由于防卫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
总之,在面临非法侵害时,如果用较缓和的手段能制止侵害时,就不要用激烈的防卫手段;当侵害行为已经被制止时,就不要再继续对侵害者进行伤害。否则,就可能超过正当防卫限度,变为防卫过当。

在入室的情况下,无论何种情形,应该都是正当防卫,即使没有人身攻击!正当防卫是此时此地本人实施的为防止本人的人身或合法财产以及其他利益等受到不法侵害时的保护行为。对方行为的违法和侵权,自己人身和合法财产等合法利益正在受侵害,此时此地的防卫!

你所举的案件中,入室对房主进行殴打,因你不可预见你会受到什么样的人身伤害,这种情况下应该属“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故可以行使无过当防卫权,此时不必考虑防卫的限度条件。打晕完全是正当防卫。但是此时需要注意时间条件,就是假如对方已经停止侵害或者丧失了继续侵害的能力,继续进行的“防卫”则不能成立正当防卫。
相关法条(无过当防卫权):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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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说,致残或致死是可以的,但是实际操作中恐怕没那么容易认定。而且正当防卫案件中这些一直都是很容易引起争议的问题。并且无过当防卫权里也没明确规定对于入室伤害就一定可以行使无过当防卫权,所以具体还是要看当时情形而定。
看你的口气好像是想策划一个“正当防卫”出来,所以悠着点,另外提醒你,防卫挑拨不属于正当防卫。就是假如你故意挑衅他们,使他们夜里闯到你家里打你,然后你再进行“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