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泄露别人身世的隐私,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9:02:45
我想问一下,要是承担法律责任,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如果要起诉,能判什么样的罪?请回答详细点!

要承担责任的.是否犯罪,就要看你泄露的内容是否真实(有无捏造、夸大)且是否对他人造成伤害了,一般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例如赔偿、道歉等。

当然要承担法律责任了

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侵犯名誉权、隐私权法律责任追究
作为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之一,网络的出现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变革,它不但改变了人们生产和生活的方式,同样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打破了人们的传统思维定势。这一特点在法学界同样如此,网络空间的法律问题对现有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产生了一定冲击,其中首当其冲的当属人类最基本、最重要的名誉权、隐私权领域。 网络服务提供者(简称I )是网络空间最为重要的主体,它承载着网络空间的运营、信息传输及其相关服务,正因如此,使得I 往往成为我们研究网络空间名誉权、隐私权侵权的主要对象。名誉权和隐私权是现实生活中人们最重要的人格权,但由于网络的交互性、瞬间性等特点,使得人们的这些权利在网络空间变得十分脆弱,同时网络的特点使得名誉权、隐私权的直接加害人具有匿名性,离开I 的协助,多数场合被害人都无法确定直接加害人,因而只能转而追究I 的责任,从而使得I 与侵权行为具备了关联性。 网络空间中,I 的名誉权、隐私权侵权问题具有一些共性,比如归责原则、抗辩事由等,但是更多的是不同之处,这体现在披露的信息、损害的后果等方面。比较域内外名誉权、隐私权的保护现状,结合我国现行法律中有关名誉权、隐私权保护的实践,有理由认为我国未来的民法典中有关网络空间人格权的相关规定不应该单独成篇。虽然网络名誉权、隐私权侵权相对传统侵权行为有一些特别的表现和不同,但总体并没有突破现有法律体系的调整范畴,只是对传统名誉权、隐私权的延伸而已。保持现有人格权保护的法律体系,更重要的意义在于维护现有民法体系的完整性。 首先对域内外相关法律保护做出比较,提出了对我国目前网络侵权立法的思考和笔者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