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B受到法律制裁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1:01:04
A卖一些吃坏人的东西,但是B就帮他加工这些东西,但是吃坏了人,最后A被警察带走,哪么过了十年之后,B会有事吗

已经过了追诉时效,不会在受到其他出发了,除非自己主动认罪。

警察要确定B是不是知道要加工的这些东西会吃坏人。象提供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手续,还有B自己的手续,如果没有,那你惨了

要看是负什么责任,如果只是行政处罚两年内未被发现就不再追究(治安管理是六个月)。刑事责任的话如果被追究责任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经过十年就不在追究。

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第一,B是否同A合谋,如果二人是合伙经营,出现问题,那么,就是合谋,A和B是同罪的
第二,B是否知道加工的东西有问题,在B不与A合谋只是加工的情况下,该情况下,B不负主要责任,但是出现问题,B是要付连带责任,如果出现重大事故,B同样是要付法律责任,责任因其属于从犯会减轻
第三,B不知道A加工的东西的用途,或者A欺骗B是作为其他用途,则B不付任何刑事责任,但是一旦出事,B是要付连带民事赔偿责任

另外,就是一个法律追溯期问题。
一般来说,除了重大刑事案件属于无追溯期外,其他案件都是有追溯期的,其中刑事附带民事责任是2年期,和财产纠纷是一样的,而刑事部分视案件内容而定。
不过,本案B是没有追溯过期的,因为该案件已经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且A已经被抓,就是进入了立案期,已经被立案的案件,除了案件撤销外,是没有追溯期的,所以除非B死亡,这个追溯期都不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