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如何只在公安这了解案件,释放刑拘人员?不经过检察院和法院。可以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2:41:30

一般刑事案件,刑事拘留的执行主体是公安机关。即使检察院自侦案件也需要公安机关执行拘留、逮捕。
公安既然是执行机关,犯罪嫌疑人的“抓”和“放”自然都是其负责。
但执行不等于决定。对于检察机关自侦但需要公安机关执行拘留的案件,释放犯罪嫌疑人的决定权在检察院。
法院无权干预公安的决定。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活动应受检察院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