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可以不经过检察院么?拜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0:42:59
我有个女性朋友涉嫌诈骗,实就是做生意操作不规范。中间找个刑警队队长,他也收了我们的钱。可是,我那个朋友被关在看守所26天了。现在听说材料已经上交了,也不知道上交到什么地方?中间人只说不会判刑,不经过检察院就把人给保出来了。可是现在快一个月了。我心里没底,如果没事的话早就放人了。中间人说直接公安局长批了,人就放了。也不经过检察院。问问懂得程序的各位!这种情况怎样?谢谢了。

如果按照还在侦查阶段,办理取保候审可以不经过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认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将材料送交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再将材料移送法院提起公诉。
你这里的中间人如果只是保证人,取保候审的话,那材料还是有可能会上交到检察院的。
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的适用阶段是侦查阶段。
检察院取保候审的适用阶段是审查起诉阶段以及人民检察院自侦查案件。
法院取保候审的阶段是人民法院的审判阶段。
你的情况,因为还在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是公安机关决定,可以不经过检察院。